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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有多难?

一直以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的呼声从未间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使社会资本进得去、走的好,服务业才能真正实现大发展。时至今日,社会各界普遍认为我国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不够,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存在诸多障碍,究竟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有多难?

一、即使名义上进入易实际上进入也很难,难在体制机制和相关制度

从法律上看,我国绝大多数服务业不存在社会资本进入不了的行业限制,即便是对外资限制和禁止的领域也为数不多,2015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和限制外商投资的服务业行业只有9个行业45个条目。服务业对国内民间资本的开放几乎更不存在法律限制,无论是“非公经济36条”还是“促进民间投资新36条”,关键举措都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医疗、文化、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社会服务等服务业领域。然而,现实情况是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通过文件落实文件,许多细则几乎没有可操作性,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面临“最后一公里”、“隐形一公里”的难题。以至于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直言:一些民营企业现在面临的问题,不是“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而是“没门”。

难在哪里呢?最大的难点还在体制机制和相关制度上。在教育领域,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国家对民办教育实施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实际操作中,特别是在入学人口较多的大城市或外来人口较多的地区,投资建设民办幼儿园、中小学往往是热点,新设一所幼儿园或小学往往得当地书记或市长说了算,教育主管部门根本没有权限。

国家大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养老服务业,但现行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养老服务行业存在不可绕过的政策门槛,即非营利性组织不能取得分红,其利润只能用于机构本身发展,这与社会资本追求利润回报是明显相悖的。许多养老服务机构为获得政府在税收、基础设施、土地出让等方面的支持,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制约了养老服务机构设立网点、拓展市场、形成品牌。

这些体制机制障碍不打破、相关法律法规不修改,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不打通,社会力量发展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业的积极性就永远受到限制。

二、民营服务企业面临运营难,难在不平等待遇和政策歧视

近几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社会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领域仍获得较大的发展。截止20159月,我国医院机构数2.7万个,其中民营医院1.36万个,占半壁江山,民办医院一年内增加了1637个;但民营医院诊疗人次仅为2760.3万人次,仅为公立医院的1/82015年,全国民办幼儿园11.54万所,占全部幼儿园数量近7成,但在园儿童数量不到全部在园幼儿一半;民办小学普通初中和小学9468所,占全部普通初中和小学数量的3.2%,招生人数进展全部招生人数的7.55%。这些数据说明了,民营教育、医疗、养老等机构的质量水平低、吸引力弱,而魏则西事件的发生更突显了不容乐观的行业发展状况。

社会资本在实际运营中存在诸多难题,最大的难点是由于缺乏良性的市场运行机制和公平的制度环境,民间资本遭遇不平等待遇和政策歧视是普遍现象。例如,在医院等级评定、人才引进、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大型设备购置、建设用地审批、银行资金借贷等方面,政府部门对待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仍然不能一视同仁。民营医院很少能被纳入医保范围,即使进入医保定点,也存在比公立医院医保范围窄、报销比例低、报销品种少、核算费用低等问题。在实行双向转诊制度中,民营医院往公立医院转诊顺畅,而公立卫生院转到上级民营医院却很难,民营医院正常业务开展受到束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落实不到位,在土地划拨、税费减免、教师待遇等方面无法做到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许多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在组织教学竞赛和评优往往只面向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的老师和学生参与的机会大大减少。

只有改变所有制歧视,建立以企业经营行为和绩效为导向的支持政策,让有能力的上,给有成绩的奖,民营服务企业发展才能步入快车道。

三、市场化、社会化仍是服务业发展方向,扩大开放要厘清几个认识

魏则西事件发生后,反对社会办医的声音不绝于耳,主要理由认为包括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性质的民生服务,只能政府亲自举办,不假他手。这种片面的看法,主要是没有分清基本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也没有把握好公共服务社会化发展的趋势。人人公平享受的公共服务虽由政府买单,但完全可以由市场而非政府、由民营机构而非公立机构来提供,而前提是政府必须确保其所购买的服务是保质保量、符合要求的。因此,加强对这些服务领域的监管就至关重要。

与发达国家甚至许多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服务业发展仍然滞后,必须牢牢坚持市场化、社会化方向,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

一是不能一味地强调对外开放不够,发达国家服务业同样存在诸多限制。目前我国禁止和限制对外资开放的服务业领域,如教育领域的义务教育机构,金融业的保险、证券、期货公司,卫生领域的医疗机构等,这些领域限制外资进入或有意识形态、金融安全等考虑,或有发达国家对等开放服务业的考虑,总体上是可以理解的。美国等发达国家在金融、航运、法律等服务业领域同样存在较高的外资开放限制。

二是能一味强调限制服务业开放的理由,而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例如,将文化领域的电影制作、发行、院线公司列入外资禁止投资目录,很大程度上出于宣传上的考量。如果我们建立了对电影行业严格的审查和分级制度,根据内容审查电影制作、发行和上线,似乎外资进入也不是问题。

三是不能一味强调降低服务业准入门槛,任何行业发展本身都有门槛。社会资本进入难、运营难更多的是制度上的问题,而非市场准入门槛问题。商业银行注册资本最低十亿元,照样有民营资本投资,而不需要多少投资的出租车运营服务却极难进入。医疗、会计、法律等服务行业均要求有一批获得医生、会计师、律师执照的专业人员,这既是行业发展的准入门槛,也是确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