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得力于一系列重大举措的陆续出台,以改革释放创新活力,我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力较强、增长较快、支撑作用提升,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有忧”的发展态势。坚持问题导向,“稳中有忧”之“忧”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当前,反映经济增长新动能的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仍存在投资需求不足、政策落实不佳、现有管理体系掣肘等突出问题,亟需优化政策实施效能、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发展质量。短期内,建议实施基于扩大产能的投资刺激等扩张性需求政策;长期内,建议从整体利益角度切实解决制度性障碍。
一、以新理念破解投资下滑困局
5月财智BBD中国新经济指数(NEI)的资本投入指数仅为29%,处于历史次低位。一方面,企业对增加投资、产能持更加谨慎的态度。内销订单主要受市场短期内相对饱和萎缩、竞争加剧后价格下跌的影响,投资回报率不断走低,而出口订单则受全球市场需求疲软和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影响;另一方面,部分国内高技术制造企业出现倒闭破产和对外转移的趋势。如,因拖欠供货商货款,全球最大的手机金属外壳OEM加工商珠海及成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宣告倒闭;受国内成本不断高速上涨的影响,富士康有意在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投资100亿美元建设专门为苹果代工iPhone的巨型工厂,并计划在2020年之前在印度建设10至12座工厂。此外,外资企业也在逐步放缓对我国投资的步伐。根据中国欧盟商会(Europe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近日发布的年度企业信心调查显示,只有47%的欧洲企业打算扩大在华业务,去年的比例为56%,2013年为86%。
无论是从短期的产业稳步增长看还是从长期的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看,必须加大投资仍然是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发展的关键抓手和最佳选择。因此,如何有效刺激投资需求,是关系到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是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同等条件下,鼓励包括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的政府投资优先向PPP项目倾斜。加大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支持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力度,以合理的项目回报率、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开展专业化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是加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公共产品的供给,继续推进市场准入制度的改革,高度重视企业综合运营成本的降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并高度关注全面推行营改增可能导致金融行业税负水平上升而向其他市场主体转移的潜在影响。同时,考虑继续缩短数字化技术的软硬件及所有设备的折旧年限,助推社会资本加快融入产业发展。
三是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拓宽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融资渠道。短期内,银监会要通过放松银行机构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贷款的考核标准,积极引导信贷最终流向国家重点扶持的相关领域。探索通过实体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措施提高资产流动性,开发适合高技术企业需求特点的融资产品以解决融资难的难题。
四是通过“事后补贴”鼓励终端用户采用、政府采购等方式扩大相关高技术产品的市场,不仅可以有效防止“事前补贴”方式导致的骗补、监管不力等问题,而且也有利于市场竞争和技术进步,实现从需求端助推产业投资和产业发展。
五是加快发展科技保险、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以及信用保证保险,化解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风险,推进融资模式和征信机制创新,助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以模式创新提升政府扶持资金效能
调研发现,许多地方政府对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给予了大量补贴和优惠支持,但扶持的仍然是传统制造环节,而非真正意义上的高新技术环节。如,2016年,工信部公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目录》(第一批)、《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三批,都不同程度上体现出政府部门对不同电池技术路线的选择,而且这种制定选手的补贴政策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权力寻租和脱离实际需求的“拔苗助长”现象以及企业骗补等弊端。再如,在机器人领域,仅在2016年,已经有77个地方政府发布了鼓励机器人的政策。但是,地方政府简单的招商引资政策、政府补贴政策对于产生具备“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以及形成自我成长的能力效果不大,更多体现为机器人行业的鱼龙混杂,表现为大量处于简单拼凑、复制和山寨阶段的低端化、投机性企业的“一窝蜂”涌入,并导致一定程度的低端产能过剩、泡沫化发展,加剧产业的周期性波动。
鉴于当前从中央到地方的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更多体现为推动资产规模、主要设备安装数量、生产能力等方面的快速增长,而对提升产业技术能力的高质量发展效果并不佳,甚至还有负面作用。因此,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扶持资金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是关系到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否可以实现有质量发展的关键。
一是避免行政化定项目、分资金的方式,避免陷入以现有规模、以当前地位论英雄的误区,应选择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采用田忌赛马而非“相马”的方式,通过确定支持的基本规则和所要达到的最终效果,让真正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可以更多受益。例如,“可以探索搞揭榜挂帅,把需要的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张出榜来,英雄不论出处,谁有本事谁就揭榜。”
二是政府部门通过补贴等手段对产业前沿技术发展方向的引导,应尊重技术创新的一般规律,即,选择市场拉动的广泛跟踪(类似风险投资)的模式,扶持重点领域所有类别的相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而不是代替企业去选择、确定具体的技术方向;直到前景风险降到可容忍水平且资源能力有效提升后,才会选择大规模投入。
三是要根据产业所处发展阶段,应采取有所区别的补贴策略。在发展起步阶段,扶持往往能通过补贴企业产能成本,带来产业高利润的吸引力,进而释放潜在产能;在产业扩张后,则需要通过研发专用性补助以及严格的资金监管制度,将产业技术进步落实到行业中的研发型企业。
三、以“互联网+”主推管服改革
互联网技术变化和产业发展相结合,将提振“互联网+”在推动全要素生产力的核心地位。目前,互联网创新发展正经历着从解决“信息不对称”,到解决“效率不对称”,再到解决“智慧不对称”的发展历程,正经历着从产生“信息盈余”,到产生“服务盈余”,再到通过跨终端的“云脑”(个人助理和专业助理)在线提供快速、精准、专属的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备选方案,为我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劲动力和重大机遇。
从目前的发展实践看,互联网相关技术在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应用中受到传统体制机制的制约。例如,当前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有待医生自由执业制度的不断放开、允许处方外流和处方药网售政策、互联网医疗支付方与医保打通、以及互联网医疗平台与商业保险打通、药房托管相关政策等方面的进一步取得突破性进展,否则将限制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再如,政府宣传部门是否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与知名品牌等内容提供商合作,实现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但根据审计要求,因有“财政资金购买报道的嫌疑”,需要报批的程序相当繁琐,结果可能是不可以的!如何调整现有管理体系适合互联网创新发展中新业务、新模式的要求,需在下一步的政策实践中仔细思考。
一是必须学会从利益相关者角度思考问题,包括其利益诉求是什么?谁能影响?什么条件下可以让渡利益?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确保相关主体的认知参与、行为参与和情感参与,给予相关主体充分的利益表达空间,以便形成开放、协商的科学决策体系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是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技术和资源重新优化配置行政资源,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通信息壁垒,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进一步优化跨部门的业务工作流协同体系,优化运行流程、提升运作效率、完善政务服务能力,以便企业降低办理业务的成本费用并将更多时间、精力用于业务拓展。
三是搭建“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服务平台”,通过相关行业数据的采集、延伸、挖掘,构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打破传统政务数据依照部门条块分割分布存储使用接入的模式,实现后端的“平台(管理平台+服务平台+业务平台)共享”与前端的“多层面个性化需求”的有效对接,以便更好地感知产业发展态势、辅助科学决策。
四、以分享模式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从政策执行看,地方政府部门反映,各部门的政策间缺乏全国一盘棋的思想,部门壁垒、行政壁垒让政策沟通存在障碍,部分政策措施也与复杂商业模式的实践发展相脱节,造成实践部门无所适从,不合理的体制机制对互联网相关技术的应用构成障碍,也造成很多高层制定的政策无法在实际中进行操作。例如,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要求,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这一条,大多数互联网企业,特别是文化创意领域的互联网企业认为,其商业模式常常采用所谓的“羊毛出在狗身上猪来买单”,即其收入并非通过依靠知识产权获取高技术产品(服务)的传统链条模式获得,而是要从事物的连接上赚钱。
必须继续强化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紧密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要拆毁组织间“竖井”,通过创新模式形成合力,切实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难题。特别是如何让等科研基础设施更好地在操作层面上为企业服务。
可以考虑利用共享经济理念,借鉴分享经济模式,建立包括认证检测等在内的产业和创新公共服务分享平台,支持合作性的虚拟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对接众多没有能力或意愿购买包括检测试验设备等相关设备在内科研基础设施的中小企业。另一方面,对接拥有国家认证的实验室的大学、科研院所,使科研基础设施可以更高效地服务市场主体,通过连接服务提供者的大学、科研院所和服务使用者的中小企业,最终实现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不同组织之间的跨界创新合作,高效助推科技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