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功开局,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向好的重要支撑。农业农村经济亮点纷呈,价改进、产量稳,农民收入增速呈现“三个高于”,食品价格15年来首次回落,农村产业融合迈上新台阶。但也存在乡村振兴人地钱投入不足、农村产业融合内生动力不强、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困难不少、产业扶贫系统性不够四个主要瓶颈。下一阶段,要努力实现“四个突破”:在乡村振兴人地钱联动改革机制构建、农村产业融合管理体制障碍破除、第三轮土地承包权延包方式创新和产业扶贫系统性强化上加快突破。
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显效期
(一)价改进、产量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显效
2017年,我国继续深化农产品价格形成与收储制度改革,成效突出。一是价改没有引发粮食产量大波动,粮食产量属历史第二高产。自玉米价补分离与调低水稻小麦最低收购价以来,粮食供应不足的担忧持续不断,但事实证明,价格改革没有引起产量宽幅波动,全年粮食总产继续站稳1.2万亿斤产量大关。二是玉米退、大豆进,种植业结构发生积极变化。多年来由于农产品比价关系扭曲,玉米、大豆种植结构长期失衡。在玉米、大豆价改协同推进下,玉米种植面积调减3.6%,需求紧缺的豆类种植面积增长6.7%。三是库存消化取得新成效,库存压顶局面得到缓解。政策性粮食库存消化1690亿斤,是2016年的1.37倍;政策性玉米库存相比历史最高点下降28%。
(二)农民收入增速呈现“三个高于”,持续下台阶后出现回升
受宏观经济回暖、劳动力工资上涨影响,2017年农民收入增速扭转了2012年以来的下滑趋势,同比增长7.3%,高出2016年增速1.1个百分点,呈现“三个高于”的特征:继续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高出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增速0.8个百分点;高于GDP增速,高出同期GDP增速0.4个百分点,再次跑赢GDP;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居民,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
(三)大宗、鲜活农产品价格“一升一降”,食品价格15年来首次回落
农产品价格总体运行平稳,呈现三个突出特征。一是大宗农产品价格总体上升。稻谷、小麦价格同比上涨1.9%、3.5%,棉花价格延续2016年上涨趋势。二是鲜活农产品价格先跌后涨,总体稳中略降。蔬菜由于2017年初北方天气回暖快,开春后大量集中上市,价格下跌早、跌幅大,夏秋之后价格快速回升。猪肉、禽肉、禽蛋上半年价格跌幅大,下半年恢复性上涨。三是食品价格现2003年以来首次下降。由于2016年食品价格基数较高,鲜活农产品价格下降较快,2017年全国食品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下降1.4%。
(四)农产品电商发展结构和模式不断迭代,乡村旅游步入稳定发展期
农村产业融合步入快速发展期,以农产品电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为代表的新产业新业态最为靓丽。农产品电商结构和模式加快调整,产品结构从耐储藏、宜运输为主导的客厅食品(如干果类)向客厅食品+厨房食品(生鲜产品)转变,经营模式从“线上”向 “线上线下”相结合转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进入稳定发展期。2017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收入超6200亿元,名义增速虽有所下降,但供给结构更加优化,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增加到388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增加到560个。
二、稳中有新稳中有变
(一)口粮支持价格将更加灵活,粮食产量不会出现大波动
2018年我国将进一步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展望未来,预计口粮最低收购价政策短期内不会取消,政策将更有弹性、更加灵活,将适应市场变化有升有降。总体看,口粮最低收购价以稳为主,不会对生产造成过大冲击;另一方面,由于近年农业科技贡献率逐步提升,即使口粮种植面积出现大的波动,单产增产的支撑作用也会削弱种植面积减少对粮食产量的冲击。
(二)四十年后农村改革再出发,土地领域改革将提速
四十年前,我国改革发轫于农业农村,始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四十年后,农村改革将再出发,既会有新的改革手段,也会有新的改革举措。2018年,农村改革还将继续聚焦土地制度,加快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落实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三)农民收入增速将再次回落,增长可能进入短期徘徊期
2017年下半年以来,经济增速呈现微幅平稳下滑趋势,预测2018年经济增速将下降0.3个百分点,农民工资性收入与转移性收入增长将趋缓。2018年主要农产品产量与价格上升空间不大,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较难大幅增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仍在探索之中,关键领域的制度性障碍尚未突破,农民财产性收入潜力还没有完全释放。新产业新业态尚处于“点上开花”阶段,难以支撑农民收入加速增长。不过,伴随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及国家扶贫脱贫攻坚投入的加大,农民增收也存在诸多有利条件。总体判断,2018年农民收入增速不会持续上升,可能进入短期徘徊期。
三、以乡村振兴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
仍需认识到当前农业农村还存在乡村振兴人地钱投入不足、农村产业融合内生动力不强、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困难不少、产业扶贫系统性不够四个主要瓶颈问题。今后,要以乡村振兴为总抓手,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加快突破瓶颈问题。
(一)构建乡村振兴的人地钱联动机制 一是在留人与引人上出实招。采用培训劵等市场化培训机制,加大培训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公职人员下乡制度,将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经历与成绩作为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的加分项。二是在土地保障上想办法。盘活农村废弃学校、工厂、仓库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加快推广成熟的农村宅基地改革经验。三是在资金投入上辟来源。把发展普惠金融的重点放在农村,赋予工商资本进入和退出农业领域的自由选择权,搞好“准入管理”和过程监督。
(二)增强农村产业融合内生动力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产业融合管理制度。建立多部门、多代表参与的联席会议,针对新业态新模式管理方面的不合理规定,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二是加快培育农村要素市场。优先将农村宅基地改革示范县扩围到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县。支持地市和县联合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引导农村产权有序流转交易。研究出台国家层面的农业设施抵押贷款指导意见。鼓励以地市为单位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县级政府设立分平台,时机成熟时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扩大到全省乃至全国。
(三)创新第三轮土地承包权延包方式 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前提下,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延包与有偿退出,探索农村土地承包权继承办法。有务农意愿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原有土地承包权自动延长三十年;脱离本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的农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不再享有原土地承包权,但允许在到期前有偿退出;满足一定条件的新生本村户籍人口、外来新农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允许有偿获得承包权;死亡、长期下落不明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前其拥有的土地承包权允许继承,无合法继承人的直接收回村集体,但允许合法继承人到期前有偿退出。
(四)强化产业扶贫的系统性 一是着力做好扶贫产业选择的参谋助手。在产业选择中,增加消费者信任的中高端绿色有机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有效供给,积极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二是增强产业扶贫经济主体带动能力。出台奖励政策,采取组团式技术扶贫办法,建立项目平台、项目库和专家库,支持高水平的科研机构及其技术人员与贫困乡村结对帮扶。三是发挥政府在产业扶贫中的引导而非主导作用。引导建立“勤劳致富光荣、懒惰致穷可耻”的社会舆论氛围和乡规民约。四是补齐产业扶贫关键环节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短板。选择宜居、宜业的贫困片区和乡村,将积极的财政政策与产业扶贫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