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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塞浦路斯成为“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国家

内容提要:塞浦路斯为欧盟成员国,拥有三大洲交界的优势区位,发展基础、要素禀赋和制度条件适宜投资贸易活动开展,与我合作基础良好、合作意愿强烈,具有“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国家的多重优势。建议将塞定位为“一带一路”战略的“跳板型”支点,加强双边贸易、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能源、旅游、科技教育医药等方面合作,强化智库间合作交流,同时在金融、搭建合作平台机制等多方面给予保障支持。 

塞浦路斯位于地中海东北部,面积仅9251平方公里,人口117万人(2015年),是名符其实的小国。在目前战略布局中,塞位于“一带一路”延长线上。塞是欧盟成员国,拥有三大洲交界的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制度条件等多重优势。基于中塞既有合作基础和塞禀赋条件,我国应正确认识塞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重要地位,不断消除和解决存在的障碍和问题,从多个领域强化双边合作,推动塞成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跳板型战略支点国家。

一、塞具有成为战略支点的多重优势

“一带一路”建设战略支点国家,是指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关键意义、能够起到重要支撑作用的相关国家。通常认为,成为战略支点国家应大体满足以下标准和条件:双边政治经济关系良好、沟通顺畅,在根本利益层面与我不存在激烈冲突;国内政治经济稳定,发生政治军事风险低,国际信誉较好;战略位置突出,区域辐射能力或衔接能力较强;参与意愿强烈,双方互有优势、互有需求、互为机遇、战略契合度高,能与我实现战略对接和互补。从这些方面判断,塞有足够潜力成为我“一带一路”布局中的战略支点国家。

(一)与我政治互信关系基础好

中塞1971年建交,政治互信基础牢固,塞方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中方也拥护“一个塞浦路斯”,双方在贸易、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开展了务实合作并富有成果。总体上,塞属于对华友好国家,现执政党——民主大会党属于温和派,愿进一步强化发展对华关系。政治上的友好互信为选择塞作为战略支点国家奠定了基本前提。

(二)拥有三大洲交界的优势区位

塞位于亚、欧、非三大洲的交汇处,是天然的节点枢纽。水路上扼守东地中海水上交通要冲,是享誉世界的国际航运中心;航空上可快速便利地通往欧洲、中东及北非地区,从塞到欧洲各国首都机场的飞行时间为1.5-4.5小时,抵达所有中东国家首都机场飞行时间为0.5-3小时。同时,塞与周边国家始终保持良好的政治经贸关系(塞是该地区唯一与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关系友好的国家)。从区位特点看,塞可以成为我国投资者进入欧洲、俄罗斯、中东和北非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通道和跳板,优越的地理位置是塞能够成为我战略支点国家的最大优势条件。

(三)欧盟成员国优势

塞于200451日正式加入欧盟,200811日顺利加入欧元区,遵循欧盟在各个领域的统一标准和规则,享有在欧盟区内自由平等活动的权利。塞是欧盟的东大门,基于塞对我投资贸易等活动的欢迎程度,以塞为突破点将进一步助推我国投资者打入欧盟市场。特别是塞在2014年推出了公民身份投资计划和永久居住权政策,为我国投资者在欧盟区域内自由活动和发展业务提供了更大便利。简单来讲,塞是欧盟市场中相对容易突破的大门,适宜作为通道和跳板。

(四)发展基础、要素禀赋和制度条件适宜投资贸易

塞为经济发达国家,2008年人均GDP达到34950美元的高点,近几年受危机影响有所下降,2015年人均GDP 22957美元(来自世界银行)。

目前,塞经济已基本走出银行业危机带来的衰退,复苏进程比预期的要好,2015年经济增速1.6%2016年预计达到2.7%。塞金融、保险、服务及旅游业等较为发达,凭借监管宽松、避税港、较高的存款利率和地中海旅游岛国的优势,塞迅速发展成为国际离岸金融中心之一。塞劳动力素质较高,大学毕业生比重位居全球第三、欧洲首位,专业技能人才丰富。塞拥有较为完善和高竞争力的税收制度体系,是欧盟内公司税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仅为12.5%),且营业费用允许抵税;已与55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航运上实行欧盟批准的吨位税制。塞是具有吸引力的旅游胜地,历史文化积淀悠久、自然景色优美、社会环境稳定安全。

(五)合作基础良好、合作意愿强烈

目前,塞正大力推行私有化进程,由四位部长组成私有化委员会负责推进,尽管相关事宜的进展并不如预期那样顺利,但仍为中国投资者提供了大好机会。近年来我在塞投资项目不断增多,成果初步显现。

实地调研得知,目前我在塞正在推进多个投资项目,如中塞双方投资者成立的Cobalt公司,名义上中航工业下属幸福航空公司占股49%,塞方占51%,实际上中方负责筹集了全部资金,目前已投入3400万欧元,明年将再投入3000-6000万欧元;华为在塞投资2016年度已实现2000万欧元的营业收入,全年预计可达3000万欧元,主要的合作伙伴是塞电信公司;由来自广州的民间资本在塞投资兴建的五星级酒店拟于今年年底动工。

塞多个经济部门和相关组织对我在塞开展经济贸易活动持十分积极的态度,并大力推动相关工作以促进双边合作。如,塞浦路斯商工会(Cyprus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下设专门委员会推动中塞经贸活动,主要工作是促进信息沟通和文化交流,组织推介活动以探寻更多合作机会,尤其注重推动两国企业和相关政府官员、专家等主体间的互动交流。

二、目前仍存在一些障碍和问题

当前,推动塞成为我“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国家仍存在一些障碍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塞政治分裂带来的负面效应、大国间战略博弈带来的复杂性、经济体量较小带来的辐射力不足以及双边交流的便利性不够等方面。

(一)南北塞分裂影响支点作用完整性

1974年以来,塞始终呈现希腊、土耳其两族南北分治局面,北塞作为政治实体目前仅为土耳其所承认。联合国和国际社会一直在努力干旋解决塞浦路斯问题,但迄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54月,南北塞谈判重启,原拟定2016年底达成统一协议,然而据当地有关人士分析,受内外部因素影响,这一目标或难实现。外部,土耳其原想做出让步,但土国内发生的军事未遂政变,使其与西方国家有所疏远,战略考虑有所转向;内部,南北民众基于种族和宗教差异并不支持统一,如采取全民公决方式恐难实现目标。南北实际分裂的局面对塞加入申根签证国家、与土政治经济关系等产生负面影响,影响其战略支点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大国在塞博弈,给支点培育带来复杂性

作为小岛国家,塞在对外关系上具有一定的依附性。首先,希腊和英国是塞的两个安全保证国。政府控制区域主要居民为希腊族,一直保持着希腊的语言、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塞始终将发展和加强同希腊关系置于其对外关系的首位;塞在独立一年后即加入英联邦,英国在塞有两个主权军事基地,投资、贸易和旅游人数在塞均居首位。其次,与美俄两大国关系友好,美国每年向塞提供1500万美元的经济援助,塞俄在军事、旅游等方面联系紧密。

事实表明,多个大国均看重塞的节点枢纽地位,将该岛国视为战略博弈的战场之一。我在塞强化相关活动势必受到掣肘,相关国家基于战略利益考虑或对我采取有意排斥。如,在利马索港口经营权外包投标过程中,我中远公司在精细计算基础上设定了十分优惠的投标价,但仍难与德国等欧盟国家的投标价相比,最终德国公司中标。分析认为,这实际上是欧盟国家基于战略利益考虑采取的一种排斥策略。

(三)塞经济体量小,辐射影响力有限

塞为小岛国家,经济体量和市场容量不大,自身的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力有限。2015年中塞双边贸易总额6.4亿美元,其中我方出口5.9亿美元,自塞进口0.5亿美元。虽为旅游胜地,每年来自中国的游客却不足3000人(塞游客第一来源地是英国,第二是俄罗斯)。近年来塞出台的永久居留权政策吸引一些中国人来塞置业,在塞购房约有3000户,但多数空置,仅在假期或子女上学期间使用,将塞作为子女接受良好英语教育的理想地点和到欧洲国家接受更高质量教育的跳板。

塞经济的回旋空间亦不大,2012年银行业危机带来较深远的后续影响,各行业工资总体降低约10%,一些行业工资的降幅甚至达到50%,为此劳工部门设立专门的协调组织来解决劳资纠纷问题。

(四)与我交流的便利度仍较差

与其他大国相比(比如其对俄罗斯公民采用电子签证就十分便利),塞对我签证审查严格,拒签现象较多。目前,塞拟考虑在我国设立5个签证办理中心以促进签证手续便利化,已在北京开设一个,第二个打算今年11月在上海开设,其余3个尚无时间表。但实际上审核标准并未放松,还拉长了办理链条、增大了交易成本。此外,中塞至今没有直达航班,主要在于塞旅游淡旺季明显(3-10月为旺季),总体人流量不够。目前中塞双方对此呼声较高,中塞合资COBALT公司拟于明年67月实现中塞直航,但目前空港选点和飞行路线等尚未敲定,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

三、以强化合作为中心培育塞为“一带一路”战略支点

将塞培育为我“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支点国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准确定位、强化双边合作和多方面保障支持。

(一)将塞定位为“一带一路”跳板型支点国家

战略支点国家的支点作用应根据国家特点而有所差异。塞为小国,自身体量小,难以产生较强辐射力,不宜定位为辐射性支点国家,而应将塞定位为我“一带一路”战略的“跳板型”支点国家。

应充分利用塞向欧盟、中东、北非等地的畅通机制,带动我与“一带一路”战略的沿线国家的经贸投资合作。重点鼓励支持中资企业在塞建立欧洲或地区总部,将其作为销售和转运中心,逐步深入欧盟、中东、北非等地。同时,在支点培育过程中应通盘考虑、权衡利弊、谨慎处理与其他国家在塞利益冲突,但也要有所作为,逐步壮大发挥塞的跳板支点作用。

(二)以强化双边合作为培育战略支点的内容

将塞作为通道和跳板也要兼顾塞方经济利益,在中塞优势互补领域强化双边乃至多边合作。具体有以下建议:

1、发展“优进优出”双边贸易。塞岛域小人稀,生产能力有限、消费能力不强,优进优出是发展双边贸易的最佳选择。特别注重加强中塞农产品贸易,深入挖掘塞奶酪、橄榄油、红酒等产品品牌价值。同时,塞产业单一,制造行业不齐全,许多生产和生活用品都需进口,目前进口的主要来源地是欧洲和以色列,我国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中高档生活用品可在此寻找商机。

2、开展现代农业合作。塞仍有连绵的山地尚待开发,可开展现代农业合作,改善农业生产方式,提升塞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

3、完善塞基础设施。塞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仍有较大完善空间,应支持中资企业深度参与塞投标竞争,充分发挥我强大的基础设施建设能力,进一步完善塞经济性和社会性基础设施。

4、加强能源合作。塞以打造地中海东部的能源中心为目标,大力吸引相关投资,在周边海域勘探开采天然气,我能源企业应积极介入;塞注重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目前塞大量进口我先进的光伏和风能技术设备,未来可考虑在当地制造装配这些设备。

5、强化旅游合作。塞为旅游胜地,应继续深入双边旅游合作,尽快设计完善方案开通直航,敦促塞逐步提升对我签证便利度。发展健康和养生旅游,设计包括塞在内的跨国度假旅游套餐,如与希腊、埃及、以色列、意大利等多方合作发展旅游。

6、深化科技、教育、医药等方面合作。在科技合作协定框架下进一步深入合作,在利马索建立科技园促进共同研发;发挥塞在教育、医药等方面的优势,强化合作。

7、强化智库间合作交流。深入推进两国智库间的交流,与普鲁米修斯研究所和塞浦路斯欧洲大学等机构开展深入合作,就中塞双边经济社会发展、世界政治经济形势、“一带一路”建设等相关问题开展合作研究,为推进双边政治经济社会层面的深入合作做好智力支持。

(三)在多方面给予保障支持

金融方面,鼓励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以及各类金融机构等对中塞合作项目优先支持,支持我金融机构在塞设立分支机构;深入推进结算清算、信用担保等方面的合作,建立人民币债券发行、交易和流通平台,支持塞在我金融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注重搭建各类平台机制,官方平台和民间平台有机结合,组建中塞智库论坛,为政界、商界、学界、媒体领袖、青年群体、社会公众搭建对话交流合作的平台。加大来华留学、培训的力度,打造高端留学项目,培养知华友华人士,尤其注重加强开展针对塞政府官员的“一带一路”专题培训,加深了解,减少猜疑和提防。加大文化交流,推进跨文化沟通,努力弥合双方因文化、制度、法律等方面差异带来的障碍。

 

宏观院赴塞调研组成员:吴晓华 高国力 尹震 李清彬

执笔:李清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