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2016年5月1日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2012年1月始自上海的营改增改革有计划按步骤全面系统展开,在税制安排上实现了增值税对营业税的全面替代。营改增不仅带来了巨大的改革红利,截至2016年底累计减税超过1.2万亿元,而且统一了我国货物与劳务税制平台,主动适应税源分布变化,着力新一轮国际税收竞争应对,谋划布局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新格局,全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从更宽视野、运用战略眼光客观看待这场我国税制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
一、戮力搭建货物与劳务税制统一平台
在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增值税和营业税脱胎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产品税,是现存依附商品和服务实施普遍征收的流转税,其税负的实际承担者为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实质是消费类税收。营业税以产品和服务供给方的营业额为税基,对“C+V+M”全额征收,不仅包含对企业资本投入的征税,使税收“伤及资本”,而且包含对上游企业营业税本身的征税,存在重复征税。增值税以企业新创造的价值为税基,只对企业的增值额“V+M”部分征收,不仅有效避免对企业投入本身征税,而且通过税收链条抵扣机制尽力避免重复征税,实现税收对企业经营和社会消费行为的“中性调节”,避免税收扭曲。增值税的设计理念深受世界各国青睐,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产生于法国以来,目前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了这一税制形式。
营改增前,我国第三产业绝大多数行业实行营业税,工业、商业和货物进出口实行增值税。尽管营业税实行3%和5%的较低基本税率(少数服务业实行5%-20%的较高税率),极大促进了我国服务业快速发展,但是营业税的固有弊端使它越来越不符合现代税制的发展方向。同时,由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不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工商业从上游环节所购买服务的内含税款无法得以抵扣,导致工商业增值税抵扣链条被人为打断,造成营改增前的增值税难以实现“中性调节”,增值税优势难以充分彰显。去年5 月1 日以来的营改增,一是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最终实现了营改增对货物和服务行业的全覆盖,打通了税收抵扣链条,能够有效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二是在已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的基础上,允许企业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增加进项抵扣,理论上可以加大企业减负力度,促进扩大有效投资。营改增将实质上同为产品税的营业税和增值税统一置于增值税法律框架下,一方面实现了我国现行增值税由生产型增值税到现代消费型增值税的华丽转身,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排除税收在人们消费产品和享受服务方面所存在的过度干预。
二、主动适应税源分布变化的新趋势和新挑战
近年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应用突飞猛进,正在迅速改变我国传统税源分布结构,税收服务与监管不断面临新的挑战。一是日益隐性化的交易和支付方式使现行主要依托生产方和销售方来实施监管的货物和劳务税收制度越来越力不从心。随着消费日益个性化、多样化,销售日益呈现无界化,进出口税收监管更加困难。“移动互联网+”技术使消费的可得性在世界范围内大大提高,人们的交易和支付行为也日益摆脱传统商业模式,网络化、隐匿化、虚拟化逐渐成为货物和劳务交易的主流和新常态。二是“品牌商—代理商—服务商”等传统商业组织模式遭受剧烈冲击,货物和劳务税等原有征管环节加速消失。线下店铺电商化使传统商业模式下的代理商、渠道商和服务商大幅度收缩,他们作为流通环节货物和劳务税纳税人的地位明显下降。三是新兴科技正在孕育重大变革,税收服务与监管也需要现代化的税制安排。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科技地位不断提升,物联网迅速扩张,个人与企业能力不断强化,生物科技加速发展,以及“破界”时代的加速来临,我国现行税源分布将不可避免地被极大改变,传统以生产加工者、批发零售者为纳税主体的货物和劳务税收制度体系必将面临重大挑战。
相较于营业税,增值税能够更好地适应税源分布方面所出现的诸多不确定性。面对新科技应用所带来的原有货物和劳务税征管环节消亡,营业税纳税主体消失,服务和监管程序失灵。增值税则能够凭借严密的进项税额抵扣制度有效避免这种监管环节缺失。增值税的“就企业增值额纳税”在实际操作层面主要依据“以票控税”来完成,与产品和服务在生产和提供过程中究竟历经多少环节并无直接联系,仅与一个最终产品或一项服务它本身所内涵的增加值的大小相关。上游环节税收监管缺失,除直接影响下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外,并不影响最终产品或服务的增加值,从而也不会影响这个产品或服务按照法律规定所应当附加的增值税。因而增值税的服务和监管,本质上属于纳税人之间的自监管机制,尤其是纳税人对进项票据的合法取得和规范抵扣就显得尤为重要。面对新科技革命对传统制造业的加速转型升级,以及商业组织模式和社会消费方式的快速升级换代,营改增后规范化的现代消费型增值税无疑更能适应未来税源分布变化的新趋势。
三、全面应对国际税收竞争新态势
目前,由美国特朗普政府发动的大规模减税计划正在将全世界带入新一轮的国际税收竞争,甚至引发恶性税收竞争。为解决奥巴马政府持续量化宽松政策所带来的联邦政府严重的资产负债表问题,同时筹集必要资金开展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特朗普政府决定将大规模减税计划作为其新政的核心与重点。这份被称为是1986年以来最大规模的减税政策的核心,将联邦个人收入所得税率由目前的七档简化为12%、25%和33%三档,将最高税率由目前的39.6%降至33%;将最高联邦企业所得税率由目前的35%降至15%。同时将跨国公司海外收入的税率降为8.75%,对美国企业海外利润一次性征税10%,促使美国大跨国公司海外游资回流,推动大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特朗普大规模减税计划所导致的税收政策洼地效应,很快在世界范围内引发连锁反应,有望触发新一轮全球减税浪潮。英国此前批准,到2020年将企业所得税率下调至17%,以便实现在G20中最低的企业税率;德国拟于2017年和2018年减税60亿欧元;一些高税收、高福利的北欧国家对美国减税计划的冲击更加担忧。一场全球减税大战已然打响,对全球经济必然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这也是金融危机以来逆全球化与区域化趋势加速发展的一个重要表征。
国际税收竞争加剧凸显我国营改增的前瞻性和现实紧迫性。中美税制结构存在重大差异。美国实行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所得税减税是特朗普减税计划的重点;而我国间接税占绝对主体,增值税是第一大税种,营改增前增值税收入始终占税收总收入的1/3以上,通过营改增减税不仅适应我国税制特点,而且也是降低我国间接税比重,为提升直接税比重拓宽空间,实现税制结构优化的战略抉择。自2012年1月营改增首先在上海市部分行业实施至2015年底,我国营改增累计减税6412亿元;2016年营改增减税超过5700亿元,五年累计减税超过1.2万亿元,减税效果明显。尽管世界各国一方面不断加大对国际逃避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同落实和实施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EPS),但是另一方面也确实大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国内规范化、合法化的减税运动。通过营改增减税仍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符合我国国情的促进投资和经济增长、增强国际税收竞争能力的一项重要战略。
四、健全完善央地财政关系新格局
自1994年实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以来,分税制在规范我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决定了我国央地财政关系的基本格局。伴随着20多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分税制的不断调整,现阶段我国央地财政关系已经由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分税制逐步向分成制演化和复归,地方自主财力不足。按照多年来的财政决算数据测算,通过分税收入以及直接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和间接的配套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干预,中央财政对国家财政的实际支配能力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国家财政总支出的75%,地方财政直接拥有支配权的财政支出在25%左右,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支配能力配置基本为75:25,形成弱“三七分成”的财政支配能力基本格局。中央与地方财政支配能力配比失衡,成为多年来“土地财政”久治不愈的重要根源。“土地财政”的存在,又进一步加剧了地方财政对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路径依赖,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遭遇更多困难。
全面推开营改增,营业税作为地方财力支柱税源全面退出历史舞台,动摇了以税种收入划分为基础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对财政体制改革形成倒逼机制,有利于催生并着手构建新型的央地财政关系。营改增过程中所出台的“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实行营改增增值税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成,改变了原有75∶25的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共享比例,提高了地方分享程度,并通过税收返还方式将上划收入返给地方。营改增的减税效应,有望能够为提高我国直接税比重打开空间,为适时开征有利于提高地方财力的房地产税、遗产赠与税、社会保障税等直接税税种积极创造条件,引导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向建立现代财政体制阔步前行。
五、奋力迈向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定位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现代财政制度是国家现代化的基本标志。建立科学的财税体制不仅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战略需要,更是加快推进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现实选择。
“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是现阶段我国税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地方税体系建设同时涉及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治理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改革完善现行税制体系,建立足以支撑各级地方政府正常履职的地方税制体系,是国家纵向治理制度逐步走向成熟和定型的必由之路。
在保持宏观税负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完善地方税制体系,实质就是要降低间接税收入功能,有效增强归属地方政府的直接税税种的收入能力,扩大征收范围,开设必要的新税种,从而优化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功能搭配。显然,全面推开营改增为降低我国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家纵向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