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魏则西事件的众多讨论中,有三个问题十分引人注目:第一是政府监管问题,几乎所有人都相信,“针对莆田系这种现象,必须加强监管”;第二是医疗服务市场化的问题,由于发生了魏则西事件,相当多的人认为,“社会力量办医在我国行不通,还是应以公立医院为主体”;第三是百度的责任问题,有些观点认为“百度是一家无良企业,应当被严惩”(更有甚者认为“每个入职百度的程序员都会被钉在互联网的耻辱柱上”)。
魏则西事件当初纷纷扬扬,现已消弭。斯人已逝,幽思长存!仅此不足,更应思索的是在漫漫征程上的我国医疗体制改革。
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公共部门负有监督责任
如果把患者看作消费者,把医疗服务部门看作厂商,那么,在现代经济学中,是最典型的信息不对称的领域或产业。与医生相比,患者所掌握的信息是非常有限的,绝大多数患者不具备足够的医疗知识,他们远远不如厂商(医生)知道自己的真实需要,加上人体本身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医生或服务机构如果仅仅以追求利润目标,那么,他们有充分的机会让消费者的付出远远大于正常信息结构下的应有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作为第三方承担监督的责任。
魏则西事件反映出,政府监管能力目前尚未跟上医疗发展步伐
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在讨论美国的药品监管时曾经说过,政府的药品监管,除了批准一种药品存在安全风险以外,还有产生另一种问题,即“拒绝批准一种药物,而事实上这种药物能拯救许多生命,或者能够缓解巨大的病痛,并且没有不良的副作用”,实际上这句话不仅在药品监管领域适用,在医疗服务供给上同样有适用的地方,如果对医疗供给总量进行控制而不对价格进行控制,那么一定会有人因为医疗服务价格过高而“看不起病”,如果对数量与价格同时进行限制,那么一定会有人“排队”成本过高而“看不上病”。在研究医疗体制问题的时候,“看不起病”是肉眼可以见的,比较容易引起重视,而“看不上病”往往不如前者那么“显眼”,但这两类问题实际上是同样严重的。
魏则西事件发生之后,在微信朋友圈还出现过一个“段子”,大概说的是想判断一个医院的好坏,通过医院的官方网站即可判断,网站首页上挂着24小时在线咨询窗口,不断有客服问你要不要咨询的医院一般都是坏医院,而好医院是不需要做广告的。这虽然是个段子,但却也反应了一定现实问题,好的公立医院,是完全不用担心没有“客户”上门的,在很大程度上病人过多反而还成为了这些医院的一种负担。在比较好的大型三甲医院,看很多大病或做手术都不仅仅是钱就能解决问题,托关系、漫长的等待,都成为了就医价格的一部分,而这部分价格,往往要远高于单纯看病的货币价格。跟很多大型公立医院相比,很多基层医院的情况完全相反,患者就诊量不足,一些困难地区医务人员的基本收入都难以保障。
从我国医疗统计数据看,2006年至2014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量从24.5亿人次飙升到76亿人次,增长了2.1倍,同期的医疗床位数增幅不倒90%,执业(助理)医师增幅只有45%,粗算下来诊疗量的增长速度是医师的5倍。总体而言,我国的医疗服务供给是远远无法满足居民的就医需求的,存在较为严重的供需失衡。
魏则西事件并不意味着社会力量办医行不通
降低悲剧发生的概率,要制定更为严格的规则,对涉及的企业或者集团给予严厉的处罚,当然是一种有效的手段。然而,通过市场的力量,依靠竞争淘汰不良的企业往往是一种更良性的模式。魏泽西事件无疑会使“莆田系”的相关医疗机构及其产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这实际上是一种来自“市场力量”的惩罚。在“莆田系”已经发生的行为,与其说是由于社会力量办医的结果,不如说是社会力量办医不足,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的结果。如果市场上有足够多的医院,如果消费者有足够多的选择,“莆田系”的寻租和特权所导致普遍不良行为也不会如此肆无忌惮。不少发达国家正是由于存在着比较长期的公平的市场竞争,医疗服务的总体水平,医疗部门道德责任感才达到了比较高的层次。
与其谴责百度,不如构建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
早在魏则西事件之前,网络上就已经有了不少对于百度售卖贴吧行为的声讨之声,魏则西事件更加使得百度成为了众矢之的。老百姓对于道德不那么高尚的企业家绝对是有谴责的权力的,但站在政府的角度,更多的是应当考虑百度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如果没有,把百度钉在所谓的“耻辱柱”上是没有必要的。
人的本性是趋利的,无论百度老板道德水平如何,作恶都不是其本来目的,趋利才是。假如同领域市场上有其它跟百度实力相当的公司,为了追求市场份额,百度自然会投入更多的成本营造更好的声誉和企业形象。
医疗领域的问题,除了造成患者的看病难、看病贵,医生更是其中莫大的受害者,我国医生按规定的正式收入,无论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其它行业相比都是明显偏低的,加之不断发生的医闹现象,使得医生的人身安全都受到了威胁。为解决以上问题,我国政府付出了相当多的努力,但至今为止这些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医改可谓如履薄冰。
明确的法律条文对于限制人的行为,提升人的收益而言是可以发挥作用的,但如果能构建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给予人们更多的选择机会,通过市场的力量激励供给侧的企业组织或个人提升服务质量,通过供需关系确定服务或产品的价格,那么不失为一种更加可持续的模式。当然,对于有着很强“外部性”的医疗领域而言,“补短板”永远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当“趋利”的市场无法解决问题时,“不趋利”的政府必须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