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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促进就业增长的全方位动力系统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就业优先战略,重点加强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健全就业支持机制、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健全失业援助政策,就业形势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2013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连续五年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1%以下,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以下。今后,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增长,需加大供需两侧改革力度,特别是发挥以下五个层面核心要素的就业效能,挖掘就业增长的空间,构建实现就业平稳增长的全方位动力系统。

一、努力实现6%以上的经济增长,为就业增长提供战略支撑

持续稳定的经济增长,是不断创造就业岗位的前提。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测算,我国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呈上升趋势,从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带动城镇新增就业规模来看,2003-2008年平均约为100万人,2009-2011年提高到130万人,2012-2013150万人,2014-2016186万人,2017年进一步提高到196万人。据此测算,保持6%以上的增长速度,就可以基本消化每年1100万左右的新增就业需求。

当前我国经济增长依然保持了较好的势头,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优先战略,促进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的良性互动。一是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时,优先考虑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和提高就业质量, 探索建立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评估。二是在扩大内需、培育新消费增长点时,把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做为重要的考虑因素。三是在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应对中美贸易摩擦中,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二、提升发展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为就业增长夯实基础平台

近年来,我国制造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就业人员已超过一亿人。其中城镇制造业就业人员约8000万人,约占城镇就业的20%,是提供城镇就业岗位最多的行业。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不仅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也是服务业就业增长的基础支撑。同时,制造业就业的国际竞争态势也更为严峻,既是国际贸易摩擦的主战场,还面临发展中国家低成本劳动力的挑战。当前,我国更加重视发展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制造业就业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保持制造业就业的基础性作用,既要重视新就业空间的拓展,也要重视延续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就业优势。一是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通过科技创新提高制造业就业的全球竞争力,通过新旧动能的接续转换拓展新的就业领域。二是充分利用我国巨大的国内市场和梯度发展优势,有选择地推动传统制造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在改造优化升级的基础上,延续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就业优势。三是加大对机械、航空航天、信息及通信技术、机器人、医药产品等贸易摩擦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就业监测,实施企业就业援助政策。四是加大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投入力度,提高职工转岗就业能力;加强政府对教育领域薄弱环节的投入,全面提升劳动者综合素质。

三、创新发展服务业为主体的新经济,为就业增长拓展新空间

随着互联网、数字化技术、人工智能等的快速发展,催生出了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形成了就业增长的新源泉。据阿里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就业人数达1.71亿人,占当年总就业人数的比重是22.1%。信息服务、电子商务行业成为吸纳就业的新载体,就业方式更加灵活多样,涌现出了灵活就业、分时就业等形式,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新选择。

发挥新经济的就业促进作用,需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使审批服务更加便民和高效,持续优化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干事创业的热情。树立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在探索中不断完善监管。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服务等新经济领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同时,注重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领中小企业由技术创新向全方位创新转变,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持续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为就业增长激发新活力

小微企业是就业的蓄水池。随着商事制度等改革的深入,我国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增长,近年来日均新登记企业在1.5万户左右。新设小微企业的就业带动作用也日益突出。2018年一季度以来,企业从业人员由开业时平均每户7.7人增加到8.5人,为高校毕业生和失业再就业人员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此外,相继出台多项减税降费政策,实体经济受益明显,从而有效带动了社会就业岗位增加。

依托不断扩大的国内消费市场,小微企业依然有较大的增长潜力。今后在加大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基础上,应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与小微企业社会功能相适应的差异化的社保和税收政策,根据企业的规模确定差异化的缴费政策,对小微企业给予更大的降费比例。大力推进动产融资,尤其是存货融资的发展,解决“融资难”问题。采取包容的监管政策发展普惠金融。降低企业用能和物流成本,减少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的涉企收费。

五、实施更加精准的就业援助政策,为就业增长筑牢托底保障

为就业困难人群提供就业援助,是保持就业稳定的最后一道屏障。近年来随着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的实施,为就业困难群体自主就业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一系列支持服务,为接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为更多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

要保持就业的平稳增长,仍需保持积极就业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增强重点帮扶作用。一是重点关注新旧动能转换、贸易摩擦中受影响的企业,发挥就业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内部消化为主,同时多渠道分流安置下岗人员。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跨行业转业能力,鼓励和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针对转岗人员开展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再就业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设置公益性就业岗位、实施社会救助等措施,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托底安置;提高就业扶持政策精细化水平,稳就业的同时提升就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