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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Q & A

日前,配合博鳌亚洲论坛的老年产业论题,社会所李璐副研究员接受了央视记者的采访。记者针对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实务,提出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五个问题,现梳理如下,作为普及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Q & A 

问题一:据了解,目前我国每千名老年人床位数是30张左右,仍然存在养老床位入住难、一床难求问题。这种现象是何原因造成的呢?另一方面我们也在一些地方的养老院看到养老床位空置的情况,这是为什么?

答:对。2018年,我国老年人口共2.5亿,养老服务床位746万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是30张。床位不足的问题需要用发展眼光来看待。我们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从十一五末、十二五初开始的,2010年时我国老年人口1.78亿,床位315万张,当时千名老人床位数是17.7张。经过8年发展,床位增加了430万张,增加了1.5倍;老年人口增加了7200万,相较而言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多。同时,2010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74.8岁,2017年时76.7岁,提高了2岁,伴随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高龄老人增加、失能老人增加,2011年失能老人1800多万,2015年调查显示有4000多万。所以,老年人口增加多,人均预期寿命在提高,失能老人对养老床位的需求增加,都导致养老床位更加凸显不足、一床难求。

床位空置是由于总量不足、结构失衡导致的。我国养老服务床位有两个结构失衡。一是城乡结构失衡。我国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在农村支持乡镇敬老院建设。政策提出,将乡镇五保供养机构向社会开放,成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目前我国3.1万个乡镇,所以乡镇敬老院数量很多。但我国城镇化率不断提高,今年达到60%;农村留守老年人很多,但生活方式、养老观念和模式更倾向于邻里互助,而不是入住机构;再加上乡镇敬老院运营、服务水平较低,导致了床位空置。二是供需结构失衡。在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提供养老服务床位过程中,也经历了一段探索过程。首先,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护理型床位不足。目前我们提出的政策目标是: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达到30%以上,医养结合政策的推出也在使这一进程加速。但反观,目前一般性养老床位较多,难以满足失能老人的刚性需求,所以有空置。另外,社会力量兴建的一些大型、偏远、交通就医服务不便利的养老公寓等也存在空置,尤其是服务跟不上的话更难以满足需求。所以,结构性失衡导致了床位利用率不高,空置现象多。

问题二:社区养老,目前在我国是怎样的发展?又有怎样的发展趋势和未来?

我国建立养老服务体系之初,就提出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还提出了9073的养老模式。社区养老一直是居家养老的依托和支撑,所以一直是养老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我国在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过程中,资源下沉到社区的非常多,目前城乡社区普遍具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其中包括文体休闲、日间照料等各种功能,所以社区是老年人理想的养老场所,目前超过97%的老年人是在居家、社区环境中养老的。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提出了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的方向,社区养老确实是符合我国老年人就近、就便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为了使社区养老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今后还需要加强社区作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融合衔接功能,实现一种日常居家养老,活动休闲在社区,同时病后、术后的康复过渡和出院支持在社区,失能失智老人入住专业护理机构,康复护理到一定程度又可以回社区甚至居家的模式,即“日常在居家和社区,病后术后回社区;失能失智住机构,护理到位后回社区”的循环模式。这就需要增强社区养老服务作为短期康复护理和出院支持的功能,做好居家和机构养老之间的衔接模式。

问题三:目前政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具有一定的补贴,但部分企业反应,在补贴的发放上,各地存在和中央文件不一样的标准。那么如何看待这样一种现象?

为了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国家提出了补助投资、运营补贴等政策措施。但是财政补贴政策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是在地方政府,所以存在各地细化落实政策都不一样的现象。

一般而言,地方的补贴政策都会制定详细严格的标准,并通过省、市、县三级财政加以配套保障。首先,要补贴合法经营的机构。虽然民政部门自2018年起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但设立机构还是要通过工商或民政登记,同时消防、环境、卫生等各部门审批,一般证照齐全,开业半年左右就可以申请建设补贴了。第二,补助投资的政策一般是面向非营利机构。不同地区针对新建和改扩建可能有区别。比如北京,市级给与机构每张床位2-2.5万元的补贴,区县1:1配套,最后机构最多能拿到每张床5万元的建设补贴。第三,运营补贴一般是根据年末在院老年人的实际人数,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失能老人床位的补贴和健康老人的不同,再根据医养结合程度——是否有护理站、医务室等,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以及诚信等级等,确定每张床的补贴额度,所以体现出较大的数量差别。

今年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又推出了“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这是在原有财政补贴基础上的升级版,一是中央预算内直补每张床2万元建设资金,二是企业可以享受并申请这项补贴,政策力度非常大。

总之,财政补贴的钱会用到规范合法经营、服务质量好、老年人满意度高的机构上,也是为了使机构运营更加良性。

问题四:咱们国家在部分养老领域参照了日本的养老模式,同样是亚洲国家,日本养老模式哪些是比较值得我们借鉴的?我们国家在具体实践中又有哪些和日本不一样的特点呢?

答:对。日本的养老模式比较清晰,依托于2000年建立起来的介护保险,将老年人身体状况分成7个介护等级,根据等级提供居家养老、社区照料和机构照料的服务等级和支付比例。同时日本从2011年开始推行嵌入式的养老模式,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上注重实现“半小时生活圈”,老年人在社区周边就能满足各种养老、医疗等服务需求。我国北京、上海等一些地区也在推行嵌入式养老,并且效果还不错。

但是,我国城乡、区域差异非常大,需要探索适合我国各地不同发展阶段和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比如,大部分农村地区适合互助养老,一些生活服务业不发达、偏远的城市地区适合综合性的老年公寓,此外还有候鸟式养老、旅居养老等不同的模式。

问题五:目前国内很多城市都是试行长期照护险,这个险种的好处在哪?目前在我国发展状况怎样?未来是否会全面推广?

答:长期护理保险是一种独立的保险险种,主要是针对需要长期照护的人群,也就是失能人群的。由于高龄老人失能风险极大,失能后的基本生活照料以及一些基础性医疗服务难以纳入医疗保险范畴,所以长期护理保险才应运而生,能实现制度性地减轻失能人员的家庭负担的作用。

我国从2016年开始,在15个城市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各地的筹资方式和保障水平都不同,甚至差异很大。青岛最早实施,保障力度最大,城镇职工和居民的自付比例仅为10%20%,上海的自付比例大约是30%,南通40%以上。保障水平也不同,青岛能达到每天170元,成都、南通都是每天60元左右。整体的实施情况还在评估中。

我国确定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但第一步是要对试点城市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适时推进深入试点。因为长期护理保险与人口结构变动、筹资方式和结构等直接相关,情况比较复杂,目前全世界仅有几个国家实施了长护保险。在中国这么一个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而且发展不均衡的大国实施这一制度,需要非常审慎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