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快速上升
最新统计数据表明,2015年末我国大陆总人口为137462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22200万人,占总人口的16.1%,比2010年“六普”时上升2.8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0.5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386万人,占总人口的10.5%,比2010年“六普”时上升1.63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0.33个百分点。
由图1可见,过去30多年来,我国老年人口抚养比持续上升。1982年,老年人口抚养比为8.0%,1999年升至10.2%,上升2.2个百分点,年均上升0.13个百分点;2010年升至11.9%,比1999年上升1.7个百分点,年均上升0.15个百分点;2015年升至14.3%,比2010年上升2.4个百分点,年均上升0.48个百分点。
图1 1982-2015年我国老年人口抚养比
注:此处老年人口抚养比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与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
(二)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持续增长
2000-2014年,我国高龄老人持续增长。2000年,80岁及以上人口为1199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0.95%;2014年2400万人,比重升至1.75%,绝对数量增加1201万人,比重提升0.8个百分点。就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年龄构成来看,2010年60-69岁老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56.18%;70-79岁老人占老年人口的32%;80岁及以上的老人占11.82%。与2000年相比,2010年60-69岁老年人口的比例下降2.66个百分点,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上升2.59个百分点。老年人口结构发生变化、高龄老人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人口预期寿命不断延长。
(三)2012年以来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量连续下降
从劳动年龄人口来看,2011年我国15-59岁人口数量达到峰值,为94072万人,占总人口的69.8%(见表1)。该年成为我国劳动力资源从增加转为减少的“拐点”,之后劳动年龄人口数量连续下降。2014年15-59岁人口降至92982万人,比2011年减少1090万人。2015年降至91096万人,减少858万人。
表1 2011-2015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及占比
年份 |
总人口 (万人) |
15-59岁人口(万人) |
15-59岁人口 占比 |
16-59岁人口(万人) |
16-59岁人口 占比 |
2011 |
134735 |
94072 |
69.8% |
—— |
—— |
2012 |
135404 |
93727 |
69.2% |
—— |
—— |
2013 |
136072 |
93500 |
68.7% |
91954 |
67.6% |
2014 |
136782 |
92982 |
68.0% |
91583 |
67.0% |
2015 |
137462 |
—— |
—— |
91096 |
66.3% |
说明:考虑到我国劳动年龄下限为16周岁,国家统计局从2013年开始公布16-59岁(含不满60周岁)人口数据,之前对劳动年龄人口的统计口径为15-59岁。
劳动年龄人口也逐步老化,高龄劳动年龄人口所占比重持续上升。2000年“五普”时,15-29岁人口(青年组)占15-59岁人口的38.06%;30-44岁人口(中年组)占38.37%;45-59岁人口(年长组)占23.57%。2010年,青年组和中年组占比均出现下降,年长组占比则升至28.45%,比2000年上升4.87个百分点。2014年,年长组占比升至31.87%,比2010年又上升3.42个百分点。
(四)失能、半失能老人、空巢、独居、失独等高风险老年家庭迅速增加
民政部统计表明,截至2014年底,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有近4000万人。国家卫计委发布的数据显示,至2015年,我国空巢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一半,突破1亿人;独居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近10%,仅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占41.9%。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披露,2012年,全国失独家庭已达100万个,而且正以每年7.6万个家庭的数量持续增加;全国约有2300万老年人属于贫困和低收入者;农村留守老年人达5000万人。风险老年家庭的迅速增加将放大社会风险、扩大养老需求。
(五)人口老龄化程度地区差异明显
2014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是重庆、四川、辽宁、江苏等省(市)。其中,重庆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4.12%,超过全国平均水平4.06个百分点;四川、辽宁、江苏分别为13.99%、12.16%、12.06%。年龄结构“最年轻”的是西藏,65岁及以上人口占5. 4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57个百分点。
从城乡角度看,2000年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乡村比城市高0.82个百分点、比镇高1.5个百分点。到2014年,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乡村比城市高2.6个百分点、比镇高2.63个百分点,城乡差距明显扩大。老龄化程度农村高于城镇的现象与城镇化进程密切相关。随着我国城镇化加速推进,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由此加剧农村人口老龄化,而减缓城镇人口老龄化。
二、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趋势不可逆转
联合国《世界人口展望:2015年修订版)》显示,无论以哪种方案预测,未来三四十年内,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都将不断加剧。即使以高生育率方案预测,2050年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也将达到33.07%,相对稳健的中方案预测这一比重为36.46%,低方案预测为40.35%(见图2)。另外,由于目前开始的生育率变化不会影响未来三四十年内的60岁及以上或65岁及以上人口绝对数量,因此无论哪种方案,到2020年60岁及以上人口均为24520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均为16961万人;2050年分别为49153万人、37139万人。
基于联合国中方案预测数据计算可知,2015-2050年我国老年抚养比(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与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呈加速提升趋势,预计2020年为17.08%,2030年达到25.26%,2050年将高达46.74%,相当于2015年预测值13.05%的3.58倍。高龄化程度也将不断提升,8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2020年将上升至1.92%,数量为2692万人;2030年将上升至2.93%,数量为4141万人;2050年将达到8.94%,数量达到12057万人。
图2 联合国对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变化趋势的预测
(二)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及绝对数量将持续下降
根据联合国中方案预测,由目前至本世纪中期,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所占比重和总量都将持续下降。2030年比重不足60%;2050年比重降至50.03%,比2015年下降17.53个百分点。2020年劳动年龄人口为91751万人,比2015年减少1218万人;2040年为77771万人,比2015年减少15198万人;2050年则进一步减至67439万人,比2015年减少25530万人。
从劳动年龄人口本身的年龄结构来看,存在进一步老化的趋势。15-29岁青年组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2025年降至25.92%,之后有所回升。2035年回升至29.51%,2050年降至28.29%。30-44岁中年组比重存在一定波动。2025年升至37.14%,2040年复降至29.21%,2050年又回升至34.77%。45-59岁年长组比重,在2040年升至41.49%,比2015年上升9.02个百分点,之后有所下降,2050年为36.94%。
三、政策建议
(一)以积极态度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
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是不可逆转的客观趋势。应转变消极看待、被动应付人口老龄化的倾向,树立积极老龄观,高度重视、冷静面对、主动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趋势,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作出系统性安排,最大限度减缓人口老龄化的负面影响,挖掘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机遇。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进一步弘扬尊老、爱老和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引导老年人释放社会正能量,继续贡献社会和实现自我,充分发挥老年人在传递传统美德、传授人生经验和专业知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科学确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任务和目标
应深入分析我国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近期、中期和长期影响,从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眼光,科学确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阶段任务和目标。近期,应侧重于结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防范社会风险,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如贫困、失能半失能等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并解决其照料问题;中期,应侧重于创新和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体制机制,包括养老保障和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及资金投入机制,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长期,应促进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三)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居家和社区服务为重点,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防止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片面理解为发展机构养老。将公办养老机构的功能定位在保基本上,即优先满足失能半失能、失智、高龄等特殊老年人的机构养老需求;而民办养老机构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提供多元化服务。推进养老服务业制度、标准、设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健全监管体系,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通过PPP等方式,创新政府投入养老服务业的方式。完善政府扶持和引导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价格、土地、投融资、人才等政策体系。
(四)以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新模式应对人口老龄化
促进智能服务机器人应用于养老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其养老助残、医疗康复和教育娱乐功能。推进智能服务机器人关键技术的进一步突破,使机器人能实现更多更复杂、更智能化的养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物联化的智慧养老,加强对养老服务需求的大数据分析应用,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公共平台,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效率及精准度。引导和支持老年人用品产业的发展,开发适用于老年人的康复器具、护理用品、保健器材、可穿戴设备、智能电子产品等。鼓励抱团养老、互助养老等新的养老模式,促进养老模式多元化。
(五)发挥多元主体力量创新老龄化社会治理体系
仅仅依靠政府、市场或家庭某个单一主体,都无法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剧带来的复杂挑战。应充分发挥政府、老年人自身及家庭、社区、社会组织、企业等多元主体的力量,合作共治、共享共赢。政府责任应定位于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促进代际公平。同时,引导老年人保持积极进取、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加强家庭建设、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增强基层社区的养老依托功能。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业等根据市场需求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