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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结构不断优化 投资质量有所提升

20181-7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5.6万亿元,同比增长5.5%,与去年同期和去年全年相比分别下降2.81.7个百分点。受地方财政约束加强影响,1-7月,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速进一步下滑至5.7%。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虽然持续回落,但是投资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结构不断优化,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日益凸显。

一、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亮点多

民间投资显著复苏。1-7月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8.5万亿元,同比增长8.4%,与去年同期和去年全年相比分别上升1.92.8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速扭转了连续两年低于整体投资增速的局面,连续七个月超过整体投资增速,民间投资占整体固定投资的比重回升至62.6%。民间资本是扩大产业投资、积累产业资本、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的绝对主体,是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主力军。民间投资复苏表明我国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韧性不断增加。

制造业投资回暖。1-7月份,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3%,增速比上月提高0.5个百分点,连续四个月实现回升,已经超过整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制造业投资回升主要得益于市场需求改善,企业利润回升,投资意愿增强。制造业投资复苏说明我国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政策效果显著,实体经济活力不断增强。更值得关注的是,上半年制造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5.3%,增速比制造业投资高8.5个百分点,占制造业投资的比重为46.1%,比去年同期提高3.4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更加注重产能升级而非产能扩张。

新经济投资增长迅速。上半年,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13.1%,增速比1-5月份、一季度分别提高3.45.2个百分点,比全部制造业投资高6.3个百分点。其中,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业投资增长66.3%,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业投资增长36.3%,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投资增长36.3%,集成电路制造业投资增长31.2%,电子电路制造业投资增长27.5%。近年来,高技术制造业增长态势良好,占制造业投资的比重逐年提高,2014-2017年高技术制造业占制造业投资的比重分别为10.6%11.1%12.1%13.5%,今年上半年进一步提高至17%,对制造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30.9%。上半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同比增长35.4%,对服务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已达4%;环境监测领域投资快速增长,其中,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投资增长68.7%,生态资源监测投资增长61.5%

投资质量和效率提高。近些年,经济增长对投资的依赖性显著降低。2015-2017年,全社会投资可比价增速由11.8%下降到8.6%,再大幅下降到1.1%;与此同时,GDP增长率变化却很小,分别为6.9%6.7%6.9%。投资增速回落并未对经济增长造成显著的负面影响,这意味着现阶段只需要相对较低的投资增长就可能保证与以往大致相当的经济增长,投资的效率有所提高。

二、继续发挥投资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

增加薄弱领域的政府投资。把稳投资与“补短板”紧密结合起来,加大经济与社会薄弱领域的政府投资力度。加快川藏铁路等国家标志性工程的建设和施工进度,推动中西部基础设施上一个新台阶。加快城际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有效缓解大城市交通拥堵的压力,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加大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方面的投资,着力解决乡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厂运营费用不足问题,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短板。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增加老年事业的投入,重点建设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为主,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等服务的公立老年养护设施。加快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对需要报批的重大工程项目,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对正在审批核准的项目,最大限度简化审批程序,大幅缩减审批时间。对已经审批核准尚未开工的重大工程项目,要抓紧落实建设条件,确保及时开工。加强建设用地保障,多渠道统筹建设资金。

发挥市场机制的引导作用。着力放开市场准入,取消相关领域的最低注册资本、股东结构、股份比例等限制。加快制定或修订能耗、水耗、用地、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安全生产等技术标准。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和资源价格改革,完善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健全交通运价机制。健全资源性产品定价机制,建立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损害补偿制度。推进资本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拓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实现与城市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形成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与做法。尽快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土地管理法,完善物权、合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

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参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政府采购项目。加强企业家财产保护,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对侵权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创新融资工具,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大型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通过融资担保、再担保和股权投资等形式,为基础设施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信用增进服务。推动企业减负担降成本。在劳动合同管理上,更好平衡企业和劳动者的权益,给企业更多的用人自主权。继续降低增值税税率,清理和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阶段性下调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加大对企业污染治理的财政补贴和财政投资力度。

加大投资领域改革力度。探索地方债发行制度改革,建立由中央政府确定地方债券总量、市场调控型的地方债制度,根据各级政府的财力与负债情况,由省、市、县级或城市政府根据自己的财力和信用水平,自主发行地方债(市政债)。将地方债的发债主体扩大到公共机构和公营企业。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间的投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应承担更多的跨区域公共投资职责,注重解决横向发展不平衡问题,使欠发达地区有财力履行政府基本投资职能;地方政府应承担辖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的提供职能,并负担具体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要解决乡村振兴过度依赖政府资金的问题,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下乡,必须赋予基层乡镇政府一定的土地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允许农村整理后增加的建设用地留在乡镇调剂使用,或给予乡镇政府一定比例土地出让收入分成。允许农村宅基地部分转让给城镇居民,实现农村居民出宅基地,城镇居民出资金,共同建设新城镇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