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九章 价格基本稳定
- 发布日期:2005-02-01
- 来源:学术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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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稳健政策 陈东琪 人民出版社2005.2版 10.第九章 价格基本稳定 稳健的财政、货币政策在价格方面要实现的目标,是维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既要防止出现过高的通货膨胀,又要防止出现通货紧缩,达到“双防”的目的,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什么是价格基本稳定?价格总水平为何只能实现“基本稳定”?怎样实现价格基本稳定?这是本章要讨论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什么是价格基本稳定? 一、价格变化衡量指标 价格指数,即衡量价格变化的指标,是指从买者和卖者角度分别反映不同时期货物和服务商品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的相对数。目前由国家统计局编制的价格指数有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主要从消费者角度综合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总水平的变化趋势;还有商品零售价格指数(RPI),它主要是从流通角度反映市场价格变化趋势;另外,还有生产资料价格指数(PPI)和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FSI),这两个指标主要从生产者角度反映市场价格变化趋势,只是PPI包括工业品和农业品,而FSl只含工业品。此外,还有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房地产价格指数和农产品价格指数等。 中国人民银行也自行编制了一套价格指数——企业商品价格指数(CGPI),但常用的是国家统计局编制的价格指数。在这些价格指数中,CPI用得最为普遍,世界各国基本上都用这个指数,因为它不仅能够反映市场供求惯性变化和价格总水平的变化趋势,而且能够反映消费者对市场的预期、信心和行为的变动趋势,而这正是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分析重点要把握的重要信号。 二、价格总水平变化的微观基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不会长期固定在一个水平上不动,而会不断变化。无论是从微观角度看,还是从宏观角度看,价格每时每刻都会变化。价格变化是一种常态。为什么呢? 从微观层面看,买者和消费者希望价格越低越好,卖者则希望价格越高越好。实际的市场呢,总是会在买者和卖者的意愿之间形成一种平衡,微观经济学将这种平衡叫做“均衡”。在这个“均衡”位置上产生的价格就是“均衡价格”。按照微观经济学原理,符合买者意愿的购买数量和符合卖者意愿的出售数量相等时的价格就是均衡价格。但是,实际上的市场价格并不完全是这种买者数量和卖者数量“相等”时的产物,现实总是会存在买量大于、等于或小于卖量的情形,出现微观意义上的非均衡。正是由于不断出现的新的非均衡代替旧的非均衡,才引发了微观价格的变化。 价格总水平是各种微观价格数据加总后的结果。当微观层面有的价格上涨,有的价格下跌时,即使可以看到比较剧烈的微观价格变化,但宏观层面的价格总水平可能没有多大变化,这主要是因为在微观层面存在“抵消”和“权重”的影响。只有当微观层面各类价格变化在“抵消”后表现为一种较强的上涨或下降倾向时,宏观层面的价格总水平才会出现明显的上涨或下降的变化。因此,在分析和判断宏观层面的价格总水平变化时,既要看到微观价格变化的影响,又要看到这种微观价格变化不能完全等同为宏观层面价格总水平的变化。 三、价格基本稳定的内涵 价格基本稳定中的“价格”,指的是从宏观层面来把握的价格总水平。无论是CPI,还是RPI、PPI或其他指标,都是从宏观上来把握的价格总水平,反映市场价格变化的总体趋势。 价格基本稳定中的“基本稳定”,指的是一种状态,一种趋势。这是一种频繁波动、不断变化的状态和趋势,就是说,价格总水平存在一定的起伏波动。但是,波动的幅度不大,无论是上涨还是下降,居民可容忍,社会可承受。根据这个观念,可以确立一个区间概念。就是说,如果价格总水平在居民、社会可承受的区间内波动,就可以看成是实现了价格基本稳定。 严格说来,物价上涨不等于通货膨胀,物价下跌不等于通货紧缩,因为只有在通货发行过多或过少时引起的物价上涨或下跌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但在现实中,人们常常将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等同起来,将物价下跌和通货紧缩等同起来。沿用这样一个观念,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指的是不存在超越居民、社会承受能力的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因此,价格基本稳定表现为价格总水平变化偏向“中性”,这也是具有“双中性”特征的双稳健政策的重要追求。 四、价格基本稳定的数量界定 价格总水平变化在多大幅度内才算实现了基本稳定呢?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定量标准。参考国内外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的数据,中国未来5--10年大致可以定在CPI上涨1%---5%,其中,3%可以看成是自然通货膨胀率,高于或低于3%可以看成是由经济周期波动、政策和其他需要调控的“非自然因素”造成的,是应当调控的物价波动部分。从经验上看,CPI上涨3%是一个比较理想的价格基本稳定的水平。 现实中的物价基本稳定,不可能在时间序列上始终固定在3%这样一个不变的水平上,总是会围绕这个值上下波动的,这是因为周期变化和政策效应往往要以一定的时间延续和惯性方式出现。根据经验,大致可以将这种惯性带来的物价变动幅度定在上、下2个百分点,即1%为下限,属于转向通货紧缩的分水岭,接近、达到或低于l%可以理解为进入通货紧缩区间;5%为上限,是今后较长时期内通货膨胀的“警戒线”,接近、达到或超过这个水平可以看成是进入比较典型的非自然型通货膨胀,应当加大宏观紧缩的力度。 当然,上述指标都是年度指标。月度、季度指标可能会比年度指标更有弹性一些。比如,有的年份可能出现连续几个月超过5%的情形,当出现这种情形时,应当及时采取短期从紧措施予以纠正,通过对月度、季度指标的及时纠正,使年率控制在“警戒线”以内,最好是1%--5%的中值附近。 第二节 价格总水平为何只能实现搣基本稳定攍och? 一、信息不对称造成价格波动 价格总水平不可能永远固定不变,而只能实现“基本稳定”,只能在一定的区间内波动。为什么只能实现“基本稳定”?这是由市场和经济运行自身的规律决定的,宏观调控可以认识、利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这些,但不能改变这些规律。 结构变化规律是市场和经济运行中最基本的规律。现实中,时刻会有结构变化,无论是供给结构还是需求结构都会不断变化,而这种结构变化往往表现为一定的摩擦,表现为从一种旧的结构状态向一种新的结构状态过渡。在结构变化中,会产生信息不对称。实际上,市场上供求关系的变化是一种信息量变化的反映,买者的购买量和卖者的销售量都属于“事后信息量”,而这种“事后信息量”是对“事前信息”反映的结果,由于时间差和信息随时间推移出现漏损等方面的原因,实际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就有可能与现实的需求不一致,形成缺口,引发物价上涨或下降。 就价格的形成和变化而言,经济运行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是供求信息不对称。当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发生变化,旧的结构状态向新的结构状态过渡时,都会出现信息不对称,供给方实际得到的需求信息可能会多于或少于实际所需要的需求信息,需求方实际得到的供给信息可能会多于或少于实际所需要的供给信息,这种“多于或少于”会造成供求不对称、不平衡,造成供大于求或供不应求,从而导致物价的下降或上涨。 如果将时滞因素考虑进来,信息不对称程度会提高,不对称持续的时间也会延长。这又会加剧供求不平衡和延长供求不平衡的时间,最终必然造成价格总水平的起伏变化。经济信息化水平提高后,信息不对称现象有某些缓解,比如在网络经济条件下,买者可以从网上收集到更多的供给信息,卖者也可以通过网上调查了解比以前广泛的买者意愿,但是,这并不能最终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二、市场攀比和示范效应造成价格波动 攀比和示范是市场经济运行中经常存在的现象。当市场上出现一种能够吸引人们注意力的新的货物和服务时,消费者的购买有可能在示范效应下,以攀比的心态进入,这无疑会导致暂时的“拥挤”现象,使得市场需求迅速增长,并超过供给,这会引起物价上涨。等到生产者同样以攀比心态和拥挤方式进入后,供给快速增加,但这时需求快速增长的势头减缓了,按前期需求增长确定的供给可能会超过一段时期以后的实际需求,这会引起物价下降。 由于生产者的需求信息获取时间和消费者的供给信息获取时间不是完全相同的,他们之间有一个“时间差”,这就使得他们的行为之间产生不一致,在攀比和示范的强化下,这种“不一致”会被放大,向下的“拥挤”和向上的“拥挤”都会变得更厉害,这会提高微观的供求非均衡程度,最终强化总供给和总需求非均衡的矛盾,从而影响到总价格水平的变化。 三、垄断产生通货膨胀倾向 在市场经济下,总是会存在或多或少的来自市场本身的大公司垄断。这种大公司垄断,会因为政府的反垄断法有所减少,但不会消除。有大公司联盟就会有垄断,欧洲、日本是这样,自由主义气氛较浓的美国也是这样。微软垄断软件市场的经营和价格就是典型的案例。这种大公司垄断在中国更为突出。除了这种属于经济性垄断的大公司市场垄断外,中国还存在行政性垄断,就是以政府部门或者部门与行业总公司合谋而形成的“准政府垄断”。 这些经济性垄断和行政性垄断,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物价上涨。它们要么是为满足部门利益而直接以行政方式提价,要么是以价格联盟形式保价。垄断是价格上涨的重要原因。尽管政府在控制垄断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垄断通货膨胀势头,但是不可能完全消除垄断价格行为。垄断是通货膨胀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技术进步引起价格下降 与垄断不同,技术进步会推动物价下降,形成通货紧缩倾向。技术进步的直接结果是全要素生产率提高,成本下降,产量增加,供给增加。在一个较为稳态的市场格局下,技术进步加快会产生供给增长快于需求增长的情形,出现供大于求的通货紧缩缺口。 自上个世纪90年度中期以来,中国出现了以外资和民营资本为主要推动力量的制造业技术进步加快的趋势,制造业生产能力大幅度提升。这不仅引起单位制造业产值吸纳的劳动量减少,制造业的就业弹性下降,而且也对物价总水平形成了巨大的下压力量。1999—2001年出现通货紧缩现象,除了需求不足原因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制造技术和制造能力大幅度提高导致制造品供给迅速增加,因而出现了制造品价格的持续下降。即使是在2004年第二、三季度出现物价总水平过快上涨的情况下,制造品价格也还是处于下降之中,表现为负增长,可见技术进步对物价上涨形成明显的制约。只要技术进步存在,就会对价格总水平变化产生影响。在其他条件一定时,技术进步不变,价格总水平就不变;技术进步速度加快,价格总水平就会下降,反之,就会上升。从2l世纪初以来,由于制造技术、信息技术以及各种有利于技术进步的因素不断增加,中国的技术进步速度明显加快,这就对价格总水平的上升形成了越来越大的制约。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未来的价格总水平有长期下降的可能。 五、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周期性交互换位 在短缺经济条件下,通货膨胀是市场和经济运行的一种常态,因为短缺经济整体上面临短缺,存在较大的投资和消费需求双膨胀压力,总需求整体上大于供给。走出全面短缺后,尽管资源品和基础设施的供给仍然不足,但竞争性制造品会出现供求相对均衡,有时甚至会出现供大于求的情形,这主要是因为制造业的技术进步加快,制造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由于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只能与平稳较快的经济增长相适应,社会总需求扩大和国民购买力总水平提高尽管会快于发达国家的速度,但也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长期来看,中国未来经济发展整体上面临一个趋势性需求不足形势,这就难以出现长期的通货膨胀,这和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经常出现两位数通货膨胀的情形是不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后价格基本稳定的上限要比10年以前明显下移。 但由于经济增长仍然遵循周期性变化轨迹,经济低潮时,总需求相对不足,价格下降的压力增大,存在通货紧缩的风险;经济高潮时,总需求相对旺盛,价格上升压力增大,存在通货膨胀的风险。从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看,会随着经济的景气度变化,出现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交互换位的趋势。所以,在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内,我们会看到价格总水平的起伏波动。如果宏观调控政策取向不对,操作不当,就会加大这种起伏波动的幅度;反之,则可以缩小。 第三节 怎样实现价格基本稳定? 一、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 怎样才能实现价格基本稳定? 从调节机制看,应当实行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相结合。首先是完善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建立健全市场调节机制。一方面要通过加快产权制度创新,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反映价格信号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竞争市场体系,促使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只有市场主体对价格信号的反应灵敏了,要素自由流动了,市场价格变化中才能真正体现市场调节的作用,也才能使价格总水平的变化真实反映总供给和总需求关系的变化。 其次是完善宏观调控机制。中央政府要正确履行宏观调控职能,既要在政策取向、措施的选择和操作上努力,又要求承担宏观调控义务的部门,要在制度创新基础上,规范好自己的职能,要在部门间形成比较好的协调工作机制,互相之间不要错位、越位和缺位,如果各部门按照分工的要求各司其职,就可以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总量平衡做出贡献,也就可以为价格基本稳定做出贡献。 在健全的市场调节机制和健全的宏观调控机制下,政府在履行宏观调控职能时,要注意与市场的分工,不要出现错位、越位和缺位的情况。如果出现了“三位”现象,就有可能加剧通货膨胀或加剧通货紧缩,因为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之间分工不合理,出现行为重复,就会产生“共振”,这当然会加剧价格总水平的波动。 二、实施好搣逆风向调节攑ar 不当的宏观调控,会加剧价格波动;正确的宏观调控,有利于价格基本稳定。实行怎样的宏观调控才能有利于价格稳定呢?可为的空间很大,可做的事情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逆风向调节”。当经济走向过热,通货膨胀风险渐显时,有意识地通过宏观调控给经济降温,缓解价格上涨趋势;当经济走向过冷,通货紧缩风险渐显时,有意识地通过宏观调控给经济升温,遏制价格下跌趋势。这种“逆风向调节”,可以通过财政、货币政策操作来实现,在转型期还能够通过制度创新式改革措施来实现。 从成因角度看,既要抑制由需求波动造成的价格波动,又要抑制由成本推动造成的价格上涨。本书第二、三章,在分析政府如何在操作财政、货币政策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时,实际上已经提到了如何通过需求管理来减缓经济波动和价格波动。现在要进一步从“控制成本”的角度,强调通过逐步减税,来降低生产者和消费者成本,为稳定价格提供长期条件。 从生产者角度看,中国企业目前的平均坏账率高达10%,远高于欧美国家的O.5%,这里无疑有体制缺陷和企业管理不善等方面的原因,但企业承担过高税负增加了实际成本,加大了企业提价的压力。从消费者角度看,也有税负过重提高了购买成本的问题。特别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800元)一直维持了十多年,全国多数地区没有改变,这对这些地区消费者特别是工薪消费者的影响是很直接的。从21世纪初以来,财政收入一直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有的年份30%左右,要比1978—2000年财政收入年均增速明显加快。这说明,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但也说明,经济周期性变化中的“繁荣收益”被政府财政过多地占有,而留给企业的偏少,可是企业因高潮期上游产品涨价比低潮期面临更多的成本上涨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企业转嫁成本推动的涨价压力,政府应当通过减税措施,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它们的生产和再生产能力。这是减轻成本型通货膨胀压力,稳定总价格水平的长期条件。 三、控制好搣两个垄断攑ar 实现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重要措施之一是控制垄断。一方面,要控制政府对提价过程的“行政性垄断”,这就要求弱化各级地方政府的行政定价权,严格限制各地、各部门人为的行政式提价。2004年3月份提出、4月开始落实的“两条控制线”,要求当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CN环比超过l%,或者同比累计连续3个月超过4%时,该地即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当CPl月度值超过5%,通货膨胀超过“警戒线”时,为了防止通货膨胀风险放大,应将“暂停”调整为“在未接到通知前停止”。这样做,不仅可以控制物价总水平上涨,而且可以消除物价变动中的行政性影响,对地方政府和各垄断部门的非市场化提价行为进行更严格的约束。去年以来的价格上涨实际上不完全是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结果,其中很大部分是政府部门从各自局部利益出发人为提价造成的。在物价上涨到警戒线水平时,一定要杜绝地方政府的非市场化提价行为。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竞争价格秩序,严格控制大公司“价格联盟”的垄断定价行为,防止出现垄断式通货膨胀。尽管现在已经有《价格法》来限制定价中的垄断行为发生,但据媒体披露,去年以来,仍然有一些行业的厂商,特别是大公司搞维护自身垄断利益的“价格联盟”。比如汽车厂商实施禁止经销商暗自降价的措施,钢铁、电解铝、水泥、航空、房地产行业一些商家也在宏观调控促使价格下降时实施价格保护措施,有的行业的大公司甚至采取“价格攻守同盟”,对中央的宏观调控采取共同的“对策”,这些大公司的行为看似为了“稳定价格”,实际上是从保护自身垄断利益的目的出发促使价格上涨。这不仅会放大宏观层面的通货膨胀风险,而且会破坏微观层面的价格竞争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使价格的信号和调节功能失真。严格限制大公司的“价格同盟”行为,控制价格垄断,是实现价格基本稳定的一项长期性制度措施。 四、利用好搣两种资源攠、搣两个市场攑ar 为了实现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还要努力利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一个是国内的资源和市场,另一个是国际的资源和市场。在经济处于低潮、国内需求不足、物价下跌压力大时,要适当扩大相对过剩物资的出口,减少进口;在经济处于高潮,国内需求旺盛,物价上涨压力大时,要适当减少相对紧缺的物资的出口,增加进口。 从最近几年进出口调节的情况看,政策操作得当、有效,为缓解国内价格总水平的波动做出了贡献,但还有潜力。今后,特别是在WT0后过渡期,仍要灵活运用配额和其他数量措施,合理调节国内市场货物和服务供求的缺口,真正利用好国际市场来调节国内市场,通过减少国际通货膨胀传递来缓解国内市场的价格波动压力。在实施进出口调节操作时,还要有周期考虑。比如,在石油价格暴涨的时候,正确的政策操作应当是在控制国内石油消费扩张势头、加快推进石油能源替代进程、鼓励节油基础上,适当减少用于石油储备的购人量,等到油价周期性下降时再扩大购入量,应当迅速改变目前在国际油价高涨时石油进口量反而大幅度增加,低潮时反而明显减少的状况。